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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新版公积金系统8月1日正式上线 市民可签办“自动逐月冲还贷”业务
作者:林阿玲    文章来源:闽西日报     日期:2018-07-27 【字号:

  市民热切期盼的“公积金自动逐月冲还贷”实现在即!26日,龙岩市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待数据调试完毕后,8月1日将正式上线,全面恢复此前暂停的公积金业务办理。

  新系统上线后各项功能大大优化升级,其中一项最重要的便是:实现开通系统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市民不再需要每月去窗口排队办理手工提取冲还贷啦!

  逐月冲还贷是指,符合条件的龙岩市职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逐月冲还贷委托协议,自签约次月起,中心系统便于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根据申请人上月实际归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自动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一次余额,划入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账户,用于还贷。

  “逐月冲还贷”业务,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也可申请办理“逐月冲还贷”。这项惠民政策,将大大缓解购房一族的月供压力。

  申请签约之前,以下事项您务必仔细了解清楚哦!

  ◆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人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

  (三)该笔贷款当前没有逾期;

  (四)主借款人签约时,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五)申请人须连续正常还款6个月(含)以上。

  最后一条是啥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已还贷了6个月以上,8月1日起就可以去申请签约,如果你是近期刚办的贷款,要等还贷6个月后,才能去申请签约。

  ◆申请人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主借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配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共同借款人(直系亲属)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去哪儿申请?如何办理?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逐月冲还贷协议签约手续,须本人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这条的意思是,假如你在上杭缴存的公积金,在龙岩城区买房贷款,必须回上杭签约协议。

  (二)受理窗口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签订《龙岩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委托协议》,出具《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申请审核表》(签约后系统自动生成)。

  ◆系统如何自动提取冲还贷?

  (一)提取方式:根据委托协议,系统采用报账制方式划款,即每月20日根据申请人上月实际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金额,按照《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申请审核表》上所列的签约账户扣款顺序,依次提取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冲还贷约定的还款账户,且划款后每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元。

  (二)提取金额:所有借款人提取的总额,不超过上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还款本息。

  ◆如何办理逐月冲还贷变更手续?

  (一)还款账户变更的,主借款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新的还款卡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二)属于配偶婚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愿申请添加为共同借款人参与冲还贷的,需申请者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及确认手续。

  (三)申请减少逐月冲还贷申请人的,需减少者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停冲手续。

  (四)申请人签订逐月冲还贷协议后,三年内不得变更冲还贷方式。三年后如需申请变更,改为按年冲还本金业务,必须先到管理中心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同时应符合按年还本金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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