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项目
(一)李新炎慈善基金会助学
根据李新炎慈善基金会2017年助学工作安排,将一次性资助我县今年考上大学本科的家庭贫困学生约25名左右,其中:含大专、高职院校录取建档立卡贫困生在市县资助基础上每人3000元,其他情况贫困生每人4000或5000元(已享受其他资助的不再资助),资金合计共10万元。
(二)福建闽西陈景河教育基金会助学
根据闽西陈景河教育基金会2017年度贫困大学生资助方案,该基金会今年将一次性资助15名今年考上大学本科院校的家庭贫困学生,每人3000元,连续资助3名今年考上“211”等级以上大学的家庭贫困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计划连续资助四年。
(三)武平县奖教助学协会助学
武平县奖教助学协会将一次性资助20名左右今年考上大学本科院校的家庭贫困学生和今年考上大专院校并确定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生,每人3000元。
(四)厦门市思明区武平奖学助学基金奖学助学
厦门市思明区武平奖学助学基金在续助2014、2015、2016年所定连续资助的30名大学生的基础上将资助今年考上大学本科院校的家庭贫困学生40人,其中:10人(本一)每人8000元,分四年平均资助,每年2000元;一次性资助30人,每人5000元。继续开展奖学项目:奖励2017年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武平县域内高中学校毕业生,每人30000元;奖励2017年被清华、北大以外“985”工程大学录取的武平县域内高中学校毕业生,每人5000元。
(五)本县仍有团县委、总工会、慈善总会、关工委、妇联、工商联、县信用联社等部门以及武平县蓝启林慈善教育基金会等基金会、社团将开展相关助学活动。
以上(一)至(四)项由县学校、县奖教助学协会、县教育局、基金会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第(五)项由项目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贫困考生可在得知录取信息后向县奖教助学协会咨询,咨询电话:4860569。
二、奖助原则
为了让更多的困难学生接受社会各界的资助,除符合政策规定之外,受助对象原则上只能享受其中一项资助,不得同时享受两项以上资助。
三、奖助条件
奖学对象为2017年度被“985”工程大学录取的武平县域内高中学校毕业生。资助对象为2017年武平县域内高中学校毕业考上大学本科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贫困家庭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1)孤儿;(2)丧单亲贫困家庭;(3)父母双方或单方二级以上残疾或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贫困家庭;(4) 低保贫困家庭(学生本人或父母均为低保对象);(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6)多兄弟(姐、妹)同时上大学贫困家庭;(7)因天灾人祸致贫家庭(8)其它特殊原因致贫家庭。
四、奖助程序
1.奖学程序。由各高中学校负责收集2017年被 “985”工程大学录取的武平县域内高中学校毕业生的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情况,并汇总填报武平县2017年度优秀高考新生奖励申请汇总表,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8月8日前送交武平县奖教助学协会(办公地点:县教育局六楼)。武平县奖教助学协会将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在8月底前举行奖学金发放仪式。
2.资助程序:被本科院校录取并决定入学的符合规定资助条件的贫困高中毕业生,在7月31日前到毕业学校申领武平县2017年度高校贫困新生助学金申请表,实事求是地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请有关单位审签盖章,然后将申请表和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其他有关佐证材料指:①孤儿、丧单亲、兄弟姐妹在大学就读的资助对象应提供乡镇派出所证明及户口簿和在读大学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出具的证明等;②父母伤残应提供残疾证等;③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和村、乡证明等;④低保对象应提供户口簿、低保证或低保存折领款复印件等,助学申请表民政局审核意见栏自行送往县民政局审签意见并盖好公章;⑤建档立卡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村乡以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扶贫办)出具的证明等;⑥因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贫困的应提供民政部门、村乡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此项所有受助学生均需提供。)在8月3日前送交毕业学校,由学校负责调查审核验证决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情况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8日前报县教育局、县奖教助学协会统一组织实施筛选评定并发放。高考贫困生的助学申请受理时间原则上于8月10日截止,逾期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
武 平 县 教 育 局
武平县奖教助学协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