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科学性。保障标准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一定程序,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严密方法测定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二是统一性。由于一个行政区域(市、县或区)只有一个保障标准,它适用于本区域内的全体居民,无论其就业与否、身份背景如何,在这个保障标准面前都一视同仁。三是权威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由政府组织制定和调整,并通过文件或法令形式向社会公布的一项政策规定,具有法规的效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