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批准的相关证明 | 港澳居民需要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批准的2份 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
台湾居民需要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 |
华侨需提供《华侨来闽定居证》及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 |
《华侨来闽定居证》及户口 注销证明复印件 |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出生申报除外) |
设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不受理(批准)定居通知书》原件 | 不具备华侨身份 |
国外中国公民回闽落户 申请表 | 不具备华侨身份 在申请办理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领取 |
末次入境证件 | 不具备华侨身份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
拟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不具备华侨身份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房产属于直系亲属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
《户口注销证明》 | 不具备华侨身份 查验原件 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
书面说明 与原户籍直系亲属亲缘关系司法鉴定书 | 不具备华侨身份 无法提交末次入境证件或者所持入境证件身份信息与 出入境记录,或者户口注销证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