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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日期:2018-07-25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e龙岩平台建设,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放管服”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

  (一)推进审批流程再造

  以施工许可为突破口,推进施工许可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审批简化。在区域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后,对规划环评明确可以简化的具体项目环评形式和内容给予简化。试点实施部分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联合会审机制,实行联合勘察、联合会审。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外,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五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委、水利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二)实行“多审合一”

  推进“多图联审”等联合审图改革。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通信设施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以提高投资项目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审批效率。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规划局、住建局、经信委、水利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分阶段推进,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消防、人防、防雷、通讯、住建“多图联审”

  (三)推进区域评估“多评合一”

  以龙政办〔2017〕188号有关规定为基础,在全市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全面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将环境影响、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交通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事项纳入区域评估,提前完成项目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前置性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供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使用,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相关工作,完善“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统筹各类规划,绘制“一张规划蓝图”。以“一张规划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加快“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应用,实现“多规合一”平台与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互享,切实简化流程、精简材料。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国土局、发改委、林业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铁办、数字办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五) “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整合现有信息平台,加快审批系统与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政务信息汇聚共享平台以及电子证照库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各部门和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牵头部门: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六)“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每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派驻人员至项目服务台,由每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对该阶段项目审批统一完成项目审批咨询、项目收件、出件等流程。牵头部门统一收件上传至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限时完成对项目的初审并受理审核,项目完成审批后,各审批部门将项目审批结果送至项目服务台,由牵头单位统一向项目单位送达,实行“一个窗口、集成服务、一窗通办”。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委、水利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七)“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根据现有法定依据和现行前置条件和材料,修改和完善办事指南并实时更新。牵头部门进一步整合本阶段申请报告信息,制作统一的申请表单。整合一套申报材料,对各阶段原重复提交至各部门的申报材料予以精减,实现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并实现信息共享。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委、水利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八)“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委、水利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精准接权有效放权

  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同步取消、无缝对接。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持续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

  牵头部门: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底前

  (二)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位、减少时限、优化流程、精简材料,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除涉密事项外,依申请事项都要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要积极推广“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一窗服务、一链服务”模式。大力提高即办件比例,实现即办事项占进驻事项的30%以上,即办件占全部办件的70%以上,当日办结率90%以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在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基础上,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要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推进改革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梳理公布市、县、乡(街道)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抓好落实。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效能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三)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除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外,市、县(市、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四)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利益关联。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编办(审改办)、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五)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1.深化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按照“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要求,提升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个环节便利度。在现有“31证合一”的基础上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企业名称实行自主申报、网上核准。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度,对从事文创、动漫、设计等对经营场所依赖度较低行业的商事主体可实行联络地址集群注册。工商登记全面实行“一人办结”制,拓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企业退出试行简易注销,对未经营或者无债权债务等企业,免于办理清算组备案和清税证明。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底前,全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全市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提前半年完成国务院所确定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在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简化办证许可环节,加强许可管理与企业设立登记管理的衔接,缩短行业经营许可办理时间,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让“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部门:市审改办、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新罗区、永定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9月底前完成实施情况上报,12月2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持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用龙岩”平台的应用管理,深化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信息共享,推进部门涉企信息全归集、全覆盖,做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推进审慎监管。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放宽准入、减少干预,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成长环境。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八)推进综合执法

  结合机构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牵头部门: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九)推进营商环境评估

  推进第三方机构营商环境评估,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牵头部门:市审改办、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三、进一步优化提升e龙岩平台

  (一)提高e龙岩办事比例

  依托e龙岩整合市、县、乡(街道)移动便民服务资源,加强与省“马上就办”移动服务平台对接,用好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推动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业务系统和事项类型进行分类,加快办事入口迁移,对未通过e龙岩平台办理且办件较多的事项要尽快导入e龙岩平台办理。全面梳理市、县、乡(街道)各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按照必要性、可行性、分清轻重缓急原则,分步分批并率先把基层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接入e龙岩网上办事大厅,推行场景式服务。分期分批梳理办件较多、排队时间长、办理速度慢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简化材料提交过程,优化网上办事模式,实现网上办事简易化,2018年底前实现网上办理率60%以上。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e龙岩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二)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

  实行数据汇聚目录清单管理。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务数据资源中心数据采集工作力度,实现市级及以下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应登尽登、应汇尽汇、完整准确。积极推动省级以上服务资源回流共享,需要协调省直部门提供接口或数据回流的,由市直对口部门加大协调对接力度,充实我市政务数据资源,推进“数据减负”。加快电子证照转化应用。重点做好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结环节的强制生成和存量证照的生成转换并签章入库,实现电子证照在审批过程中自动匹配,推动全流程网上办事,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群众提交纸质材料。

  牵头部门:市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三)完善电子档案系统

  加快市、县、乡(街道)三级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按照统一平台方式满足电子文件归档移交、长久保存和共享利用需要。推进事项纸质存档“白名单”制度,短期档案逐步推行电子档案。探索在某些行业或领域试行颁发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证照。逐项梳理办事申报材料清单,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推行电子归档,逐步实现从纸质电子双轨制存档转变为电子化单轨制存档。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局、数字办、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四)优化e龙岩便民服务应用

  1.提升便民服务易用性。加快e龙岩改版,让用户有更好的体验。充分利用电子社保卡的身份识别功能,推广其在网上办事和公共服务领域办事应用,探索通过虚拟卡实现多卡融合、一码通用。增加对历史办理事项和相关表单的记忆功能,方便群众再次网办时调用。探索开发移动端法人事项办理功能,允许委托(或授权)自然人通过手机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法人事项。开发个人用户使用“电子身份证”直接登录功能,方便个人用户手机端办事。

  2.完善网上支付功能。建立统一支付平台,构建财政非税支付系统并与省里对接,方便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微信、支付宝和银行、银联等移动支付解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缴费。

  牵头部门:市数字办、e龙岩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五)深化e龙岩互动平台建设

  1.改造提升政企直通车。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平台实体化运作,覆盖全市的项目和工商业企业,强化项目全程(策划、前期、洽谈、落地、投产)和企业生产经营精准服务,开通意见投诉专项通道,深入了解企业在项目审批过程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实现能办的直接办,不能办的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理,重要问题专报市政府,实现企业反映解决个性问题“一趟不用跑”,共性问题部门主动靠前解决。积极推送政策,开通企业账号或个人账号关联企业账号,通过APP个人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推送功能,将政策精准推送到企业,解决政企之间信息不畅问题,提高政企直通车粘度。

  2.整合政务热线服务资源。围绕“一号对外”目标,除110、119、120等紧急类热线外,对我市现有各类热线服务、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专线专号,根据话务量、接通率等指标,采取直接取消、呼叫转移、两号并存等方式进行数据对接、服务整合并划转12345平台管理中心,逐步实现12345热线一号对外,更好接收群众诉求。

  牵头部门:

  (1)项目服务:市发改委、重点办、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

  (2)项目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3)意见投诉受理、转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4)政策推送:市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

  (5)技术支撑: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四 、进一步严格绩效考评奖惩

  (一)强化诉求件研判处理

  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和反复诉求件的调查研究,查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列入本单位为民办实事项目库,公开项目内容、办理时间等,积极创造解决条件,并接受群众监督,每半年(季度)对平台诉求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并反馈到各承办单位。加大对重复投诉件通报力度,倒逼承办单位以群众诉求为导向,进行专项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处置。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优秀服务明星评比”等活动,办理群众诉求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绩效考评中予以奖励。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e龙岩办、效能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二)强化“放管服”改革考评

  1.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将“放管服”改革工作列入市直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和“e龙岩平台建设”绩效指标考评,考评结果直接运用到各单位二级绩效和评优评先,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促进改革任务的落实;开展“放管服”改革督查,对“放管服”改革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以倒扣分形式计入绩效总分,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牵头部门:市效能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e龙岩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2.与精神文明考评结合。将“行政审批服务”和“e龙岩平台建设”绩效考评指标结果与单位精神文明考评相挂钩,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对两项绩效指标考评综合排名前10名的单位,在精神文明考评中给予奖励加分,其中1~5名的奖励3分,6~10名的奖励2分;对倒数5名的给予处罚,其中倒数1~2名的不予推荐文明单位,倒数3~5名的予以文明单位降档处理。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e龙岩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审改办,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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