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吉林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7月24日至25日,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疫苗接种单位及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据该局食品药品监管总监李永春介绍,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了疫苗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是否齐全、冷链运输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质量可疑和不合格疫苗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等。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辆次,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了市、区两家疾控中心和25家疫苗流通接种单位,制作检查记录表27份。通过现场检查发现,2018年以来,新罗辖区内未发现采购、使用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的情况。同时,市、区疾控中心和新罗辖区接种单位的疫苗运输和储存较规范,能够保障疫苗运输储存的质量。
下一步,新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