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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作者: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日期:2018-07-25 【字号:

  24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德金,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冯潮华作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益民作关于《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书侨作关于《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元邦作关于《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华作关于《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岩生作关于《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梁晋阳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听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铭作关于《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的说明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以及杨益民作关于上述条例和决定审查的报告,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仪代作关于《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说明以及陈书侨作关于该条例审查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黄琪玉作关于检查《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和派驻机关纪检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当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决定、法规草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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