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3553 |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五湖村,利群无公害处理公司(用水煮病死猪),直接排放处理病死猪的废水,污染村中水源,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 永定区 | 水 | 1.龙岩市永定区利群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厂位于抚市镇五湖村灯芯科山坳内,周边没有动物养殖场、居民区,生活饮用水源地。距X606线500米以上,并相隔一重山,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选址条件。2016年3月24日,该公司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该公司在处理病死猪过程中,生产区内高温炉的投料口有水蒸汽排出,可以闻到伴有病死猪内容物经高温炉处理时发出的轻微异味,在生产区外没有异味。高温炉中部出料口有少量滤出液,已经管道输至专用消毒沉淀池处理,没有直排,未对山坳下山涧水造成影响,但滤出液消毒沉淀池没有硬化。 | 不属实 | 1、2017年5月10日,永定区抚市镇责令利群公司在15天内,将滤出液消毒沉淀池硬化,并投入使用,场内污水要经三级沉淀处理。2、2017年5月16日,永定区农业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利群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若有证据表明该公司超标排放,将依法查处。 | 约谈2人、通报1人 |
2 | 3582 | 龙岩市新罗区中城上井居委会上井巷(中山路)花园广场大厦附近三家宠物店(分别为爱尚宠物时间,宠宝阁狗店,哈尼宝贝宠物坊)存在以下问题:1.噪声扰民;2.污水直排龙津河。 | 新罗区 | 水、噪声 | 被举报区域存在6家宠物店,分别为爱尚宠物世界、新罗区宠宝阁宠物用品店、哈尼宝贝宠物坊、饭团萌宠屋、小乖乖迷你宠物、大众水族宠物馆,均为宠物及宠物用品经营店,均有销售活体动物。除小乖乖迷你宠物关门无营业外,其余5家宠物店正常经营。经现场检测核实,只有宠宝阁一家宠物店噪音分贝达71.2(标准分贝为60);5家宠物店经营用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直排龙津河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5家宠物店均已于2017年5月14日下午16时前将宠物店内的活体动物全部转移,并确保没有活体动物过夜扰民。2、新罗区政府已责成区环保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持续对该区域内宠物店噪声扰民进行监督检查;责成工商、执法、食药监、卫计等部门加大对宠物店销售经营的跟踪管理。3、新罗区将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中城街道组织人员不定期入户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举报身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 无 |
3 | 3588 | 龙岩市漳平市桂林街道后福村247号家门口垃圾堆放,无人清理,该垃圾堆是该村民集中堆放垃圾的场所,臭气熏天。 | 漳平市 | 大气 | 举报人反映漳平市桂林街道后福村247号家门口垃圾堆放场所,位于厚福社区中间,与外界的通道仅为一条1.5米宽的村道,距离主干道为310米,周边居民共17户52人。经现场核实,桂林街道后福村247号家门口距离最近的垃圾集中收集点约300米,周边居民认为该垃圾集中收集点过远,直接将垃圾倾倒在门前,造成臭气熏天的现象。 | 属实 | 1、漳平市桂林街道已立即组织人员对陈年垃圾采取人工清运方式进行清理,并设立禁止乱倒垃圾醒目标识,规范居民垃圾处置行为。同时,桂林街道与漳平市家家乐保洁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在较为合适的区域设置垃圾集中堆放点,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2、漳平市政府责成桂林街道厚福社区加强对垃圾倾倒规范化管理和卫生环境的监管,建立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强化环保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同时,责成桂林街道以此次督办为契机,举一反三,在街道各社区(村)开展“家园清洁”提升活动,督促居民做好门前“三包”,确保辖区内卫生清洁。 | 无 |
4 | 3606 | 龙岩市上杭县临江镇汀江河南岸,经常飘臭气过来北岸,影响北岸居民生活。县环保局回复是南岸的垃圾处理场导致的臭气。 | 上杭县 | 垃圾 | 信访投诉中所反映是上杭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上杭县临江镇的东南方向(距汀江北岸东门段约5公里),由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两部分组成。1、现场核查时,该无害化处理场填埋区正在进行局部作业,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喷药消杀,大部分区域已按规范覆盖;渗滤液调节池内水位略高(低于警戒水位)。经检测,渗滤液处理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2、该无害化处理场内渗滤液调节池未实施封盖,渗滤液蒸发容易产生异味,加之填埋作业区逢高温作业时垃圾容易产生异味,在风向变化时可能影响到汀江北岸东门段部分区域。 | 属实 | 1、上杭县责成填埋场承包商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减少垃圾产生异味扩散。2、6月份起将每天60吨的城区生活垃圾将外运至龙岩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减少异味产生源头;上杭县住建局已与福建龙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杭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框架协议,届时上杭县城乡生活垃圾将全部外运并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现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将进行封场。3、上杭县政府已责成上杭县执法局加快渗滤液膜二期扩容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膜车间建设),确保6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切实增强渗滤液处理能力;加快渗滤液调节池膜覆盖项目建设进度,6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通过竣工验收。 | 约谈1人 |
5 | 3619 | 1.龙岩市新罗区西湖园I1栋隔壁龙腾炖罐、老久海鲜大排档、全记餐厅,油烟往小区内排放、夜间占道经营。2.电信营业厅门口夜间烧烤摊,油烟扰民。 |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油烟 | 被举报对象为新罗区龙腾炖罐、新罗区老久海鲜大排档、新罗区奎记餐厅、“武汉烧烤”夜间烧烤流动摊点。经现场调查,龙腾炖罐、老久海鲜大排档、奎记餐厅三家店铺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污染行为;电信营业厅门口“武汉烧烤”流动摊点存在油烟污染现象。 | 属实 | 1.龙岩市执法局责令新罗区龙腾炖罐、新罗区老久海鲜大排档、新罗区奎记餐厅立即停止油烟污染行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达标排放油烟,并各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2.电信营业厅门口“武汉烧烤”流动摊点已被龙岩市执法局依法取缔。5.下一步,龙岩市执法局将紧密跟踪上述店铺整改落实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严格依法履行环保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 | 无 |
6 | 3632 | 龙岩市新罗区中甲村三组尾矿库污染严重,还存在扩建尾矿库破坏生态林情况。 | 新罗区 | 其他 | 被举报对象为新罗区曹溪街道中甲村三组的尾矿库为新罗区宏辉矿业有限公司中甲选矿厂尾矿库。目前,该尾矿库入库量40.8万立方米,总坝高38.1米。属4等别尾矿库。1、该尾矿库原属龙岩福佳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该选矿厂停产,尾矿库自2015年12月起停止使用。2016年8月,福佳矿业将选矿厂及尾矿库转让给龙岩市新罗区宏辉矿业有限公司。2、经核查,该选矿厂自2017年4月10日起拆除生产设施、设备,现已基本拆除完毕,无选矿废水排入尾矿库。3、新罗区环境监测站对尾矿库排入外环境的总排口处采集水样,结果显示,pH、总铁、总锰均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经新罗区安监局、林业局现场勘验,龙岩市新罗区宏辉矿业有限公司中甲选矿厂尾矿库没有扩建行为。 | 不属实 | 新罗区将督促企业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新罗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加强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检查,确保企业环保达标。同时,新罗区政府责成曹溪街道、区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 无 |
7 | 3664 |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1.河宏、新天地、地主小温泉、龙井等五家温泉店,污水直接排放,影响附近农田农作物生长。2.河田市场私宰生猪污水乱排。3.河田镇八十里河新村至河田市场中间河段,河边多家豆腐作坊,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 长汀县 | 水 | 1、被举报温泉店为河宏天然温泉大厦、新天地洗浴中心、温泉休闲中心、龙泉浴场、颖翔澡堂。这五家温泉店的洗浴污水均经水管或水渠排入集镇烧水溪,现场未发现有将洗浴污水直接排入农田的现象。对五家温泉店洗浴污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排放。2、被举报的私宰生猪点位于长汀县河田集镇农贸市场猪肉销售摊点旁,属群众自发设立的二次加工点,日处理生猪量约20头。每日清晨,集市猪肉零售屠户在该加工点进行剖腹、分割二次处理后,所产生的血污、内脏残留物、粪便等散落在地,无专人负责清理,冲洗废水流入沟渠进入烧水溪。3、长汀县河田镇八十里河新村至河田市场中间河段有两家豆腐小作坊。俞桂生豆腐作坊每天制作的水豆腐产生污水约150公斤/天;曾马福寿豆腐作坊赶圩天才销售豆腐,所以每五天才制作一次水豆腐,产生污水约75公斤/五天。这两家豆腐作坊产生的废水除供应周边群众浆洗衣服和饲养家禽外,其余排入河道。 | 部分属实 | 1、长汀县河田镇政府责令相关猪肉零售屠户立即停止在河田镇集镇市场二次加工生猪屠宰半成品,并发出《公告》禁止在河田镇集镇市场二次加工生猪屠宰半成品。同时,长汀县河田镇执法分局已拆除了该加工点的屠宰用具,现无法在该处进行屠宰二次加工。2、长汀县人民政府要求延伸河田镇污水收集管网项目施工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3、长汀县河田镇责成两家豆腐小作坊,在污水收集管网建好之前,产生的废水全部供应周边群众浆洗衣服和饲养家禽,不得直接排入河道。4、长汀县人民政府已责令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河田镇等单位加强对河田镇集镇温泉浴场、市场和豆腐小作坊的环境监管,防止生猪私宰及其他污染行为发生。 | 无 |
8 | 3698 |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的利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东乡的环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下洋镇的裕隆农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永定区 | 水、大气 | 1.龙岩市永定区利群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厂位于抚市镇五湖村灯芯科山坳内,周边没有动物养殖场、居民区,生活饮用水源地。距X606线500米以上,并相隔一重山,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选址条件。2、根据永定区农业局文件,三家公司病死猪处理的业务已整合入利群公司。环卓公司、裕隆公司已于2017年4月26日停止处理病死猪。3、该处理厂在处理病死猪过程中,生产区内高温炉的投料口有水蒸汽排出,可以闻到伴有病死猪内容物经高温炉处理时发出的轻微异味,在生产区外没有异味。高温炉中部出料口有少量滤出液,已经管道输至专用消毒沉淀池处理,没有直排,未对山坳下山涧水造成影响,但滤出液消毒沉淀池没有硬化。 | 不属实 | 1、2017年5月10日,永定区抚市镇责令利群公司在15天内,将滤出液消毒沉淀池硬化,并投入使用,场内污水要经三级沉淀处理。2、2017年5月16日,永定区农业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利群公司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若有证据表明该公司超标排放,将依法查处。 | 约谈2人,通报1人 |
9 | 3723 | 龙岩市永定区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 | 永定区 | 大气、扬尘 | 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属于合法台资企业。安装了24小时在线实时监控,联网接入环保部门监控系统,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环保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2017年以来,永定区环保部门共开展监视性监测3次,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结果表明,该公司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没有证据和数据表明存在“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 不属实 | 永定区政府将加大宣传力度,把监测数据情况进行公示,让广大居民更了解监测数据是否达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责成相关部门继续强化对国产实业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环保职责。 | 无 |
10 | 3724 |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村民赖*元的养猪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永定区 | 水 | 被举报对象永定区怡新生态农场,位于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坪上岗牛古凸境内山场,该养殖场地处限养区内。经区环保局现场勘查,该猪场存栏493头,超规模养殖,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该养殖场自行升级改造的沼气池、曝气曝氧池、沉淀池、贮液池、集污池现已建成,但尚未安装曝气曝氧设备、固液分离机、压榨机、抽灌设备。 | 部分属实 | 1、抚市镇已组建该农场整治工作专班,实行每日跟踪,责令该农场倒排时间节点执行减栏计划,现已减栏至400头,5月25日减栏至330头以下,并督促猪场加快曝气曝氧、固液分离机、压榨机、抽灌机等设备安装进程,确保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截至5月13日,永定区抚市镇已征收该猪场排污费6655元。2、抚市镇政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养殖场有违规排放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约谈1人、通报1人 |
11 | 3728 | 位于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文馆村白土岩自然村的南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永定区 | 大气、扬尘 | 被举报对象为龙岩市南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检查时,该企业已停止生产。1.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产生工业废水,厂区道路两侧建有排水沟,并连通应急池,不存在工业污水直排到河里的情况。2.该企业在整改前,确有粉尘很大的现象,目前整改情况:(1)硬化道路约7500平方米;(2)装卸过程中,7个下料口增设喷淋设施,加快粉尘的沉降,同时石料仓搭建钢结构料棚约6000平方米,防止粉尘扩散;(3)该企业生产烘干原材料所用燃料已改为天然气,搅拌加工阶段已安装等离子及布袋除尘设备,能有效防止搅拌时出现的粉尘污染;(4)破碎阶段,破碎仓装有两台布袋除尘器,能有效防止破碎时出现的粉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1.5月9日调查组要求该企业采购洒水车,并定时对道路进行洒水、喷淋,降低道路扬尘,保持路面清洁。企业已整改完成。2.责令企业于5月27日前完成石粉仓全面密闭,并安装防尘拉帘,防治粉尘扩散。3.区镇相关部门已于3月5日对其进行强制断电,只提供生活照明及整改用电,强化日常巡查,严防擅自恢复生产,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 无 |
12 | 3730 | 龙岩市武平县象洞乡联坊村、芹礤村的生猪养殖厂,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武平县 | 水 | 1、象洞镇联坊村目前剩下生猪养殖户6户,均属可养区。2017年,联坊村上登迳子片区养殖场(含可养区)被列入今年关闭拆除计划,并于2017年2月开始全面启动生猪养殖户拆除工作。上述6户生猪养殖户已分别与武平县象洞镇政府签订了关闭拆除协议,明确在2017年5月31日底前全部关闭拆除。2、象洞镇芹礤村目前剩下生猪养殖场20户,有3户位于禁养区,17户位于可养区。2017年,芹礤村养殖场(含可养区)被列入今年关闭拆除计划,并于2017年4月20日全面启动生猪养殖户拆除工作,明确在2017年8月3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全村20户养殖场的关闭拆除任务。3、目前,武平县象洞镇党委、政府已经完成入户宣传、猪舍摸底、补测认定等前期工作。 | 属实 | 1.2017年5月17日,武平县环保局对冯*萍等20户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冯*振罚款8280元、冯*香罚款6474元、冯*洪罚款5757元、冯*彬罚款5649元。2.武平县象洞镇政府加强跟踪落实,督促联坊村上登迳子片区剩余6户养殖场尽快完成生猪清栏工作,确保在2017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养殖场的关闭拆除工作。3.武平县象洞镇政府加快与芹礤村20户生猪养殖户签订关闭拆除协议工作,其中禁养区内的3户在5月31日前完成养殖场的关闭拆除工作,可养区内的17户在8月30日前完成生猪养殖场的关闭拆除工作。4.武平县政府责令象洞镇政府加强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后的后续巡查监管,全面落实好“四禁止”(禁养区内禁止复建复养、禁止新建、禁止改扩建和可养区内禁止未审批超环境容量新建扩建猪舍<猪场>),同时引导生猪养猪户转产转业,全面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