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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9件已办结)
作者:    文章来源:     日期:2017-05-27 【字号: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6164 

  龙岩市漳平市双洋镇坑源村,双洋非金属矿,废水直接排入坑源河;沉淀池用于洗砂;废渣直接堆放在河岸,有时直接推入河中;2008年省厅实地考察时要求整改,至今未执行;每次市环保局检查前矿场都提前停产,检查人员离开后马上恢复生产;直接在河水中洗砂,污染河水。法人代表:李*文,矿主:林*兴。 

  漳平市 

  水、其他 

  1.52日、57日、59日、512日,均未发现漳平市双洋金源非金属矿有生产迹象。 

  2.该矿已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3.该矿东西部两个采场底均建有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沉淀池周边未发现有漂砂、洗砂等现象。经检测,该矿西矿区沉淀池出口水质、该矿区河道上游下游水质达标。 

  4.该矿西矿区2#弃渣场东面有约10米宽挡土坝损毁,部分渣土堆积在坑源小溪河道内及河道边;东矿区矿品堆放点西侧,有部分渣土堆积在坑源小溪河道内及河道边。未发现其他河道倾倒废渣废土、废水乱排、污染河水等现象,坑源村河道流水清澈。 

  5.经核实,没有证据证明信访件所反映“2008年省厅实地考察时要求整改,至今未执行”问题。 

  不属实 

  漳平市环保局已对所发现挡土坝损毁等问题责令该公司整改,并处罚3万元。 

  诫勉1人,通报3人,约谈4人。 

  2 

  6190 

  龙岩市武平县武东镇叁峙村,吴*真养猪场,存栏100多头,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和小溪,影响农作物生长。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诉求:关闭拆除。 

  武平县 

   

  被举报对象为武平县武东镇三峙村吴*武养猪场,属可养区,现存栏生猪176头。 1.该养猪场为2015年武东镇可养区内生猪存栏250以上的养殖场升级改造户,201512月按要求完成升级改造,201610月通过升级改造治污设施验收,基本实现零排放。 

  2.51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第一口生化氧化塘有少量渗漏,铺设的吸纳地灌溉管道不够长。目前,已用水泥沙浆封堵了第一口生化氧化塘渗漏口,重新铺设了吸纳地灌溉管道400米。 

  不属实 

  武平县环保局已对吴*武养猪场进行立案查处,处以114元的罚款;其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3 

  6223 

  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吕凤村隔头涂家山对面的山上(北纬24°,东经117°),有村民提炼稀土,污水直排附近的小溪源头,破坏生态环境。诉求:跨市实地调查。 

  新罗区 

  水、生态 

  被举报对象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吕凤隔头涂家山组,国有林场“乌龙坑”山场。 1.该非法采矿点已于20169月被新罗区白沙镇政府关闭取缔。 

  2.现场检查发现,两个废弃沉淀池内干燥、无污水,开采点植被已恢复,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不存在污水直排附近小溪源头,无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且该村范围内暂无发现其他稀土采矿点。 

  不属实 

  新罗区政府已责成白沙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防止该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同时,责成区矿管办、环保局、林业局、新罗土地分局等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监管,坚决杜绝非法盗采现象发生。 

    

  4 

  6237 

  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红斜村,国道旁山里水源地边,多家养猪场,污水乱排。 

  新罗区 

   

  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红斜村国道边共11家养猪场,均在红斜移民组内,是三峡水利工程外迁至红斜村的移民户所建,该村的三峡移民户主要以生猪养殖作为家庭收入的支柱产业。 1.该处11家养猪场,位于限养区,不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存栏均在250头及以上。 

  2.11家养猪场建设相对集中,猪场现有环保设施:沼气池16个,储液池3个约800平方。但养猪场较简陋、环保设施不达标,储液池未实施防渗漏措施,未安装抽灌系统,养殖废水经管道统一收集后,流入储液池,简易沉淀后直接外排。 

  3.根据新罗区委、区政府关于养猪业环境治理的要求,龙岩市城投环保公司完成了红斜片区“养治分离”点前期勘察、方案设计、专家评审、土地选址、征用、租用补偿等工作,于20171月起全面施工,现已完成“三通一平”,正在建设前期处理设施。 

  属实 

  1.新罗区政府责令11家养殖场在养治分离试点未完成建设前,做好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工作,防止养殖废水外排;新罗区大池镇政府责令红斜村移民组11家养猪场立即进行清栏,待“养治分离”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根据生猪总量控制原则签订限养协议书,方可重新养殖,并确保不超量养殖。2.新罗区政府责成大池镇督促城投环保公司加快红斜片区“养治分离”点建设进度,确保于20178月底前完成建设并将红斜移民组的养殖废水交由“养治分离”点处理。 

  3.新罗区政府责成大池镇、区环保局、农业局按照“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制度要求,对红斜村养猪场开展巡查,同时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巡查,坚决防止偷排、漏排现象发生。 

    

  5 

  6264 

  龙岩市永定区岐岭乡下山村,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太近,要求搬离居民区。 

  永定区 

  其他 

  龙岩市永定区岐岭乡垃圾中转站项目(永定区岐岭乡垃圾处理厂项目)属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日处理100吨垃圾的中转站及旅游公厕。岐岭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垃圾100吨,属于IV类转运站。项目选址位于双永高速岐岭出口处,南侧为双永高速岐岭出口,其余三面环山,离主要居民区直线距离25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的技术规范要求。该项目选址经过充分论证,规划符合要求,建成后运行不会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不属实 

  永定区政府将加大宣传力度,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依科学的论证来消除群众顾虑,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严格按规程办事,依法依规,重视群众诉求,不侵害群众利益。 

    

  6 

  6374 

  位于龙岩市上杭县临城镇的福建省陆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长期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上杭县 

  水、大气 

  福建省陆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 1.该公司于201310月建成投产,根据订单需求组织生产的,为非连续性、非平稳性生产,从20173月份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2.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建有料场6座,沥青搅拌设备(拌合楼)1座,办公生活楼1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经检测,废气中沥青烟和苯并芘浓度达标;该公司生产工艺中无需用水,无废水外排。卫生防护距离(50米)内无居民。 

  不属实 

  上杭县将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力度。 

    

  7 

  6389 

  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马坑村马坑九峰隧道口边的十八湾长彪碎石厂、适中镇溪炳村溪炳隧道口边的溪炳碎石厂、适中镇颜中村颜中隧道口边的颜中碎石厂,污染扰民。诉求:请查处。 

  新罗区 

  噪声、扬尘 

  被举报对象为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马坑十八湾采石场、适中镇溪柄村碎石厂和适中镇颜中村碎石厂,后两家同属福建育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马坑十八湾采石场,公司项目经新罗区环保局并验收。现场检查时,没有生产。生产工艺中可能产生粉尘的破碎工段下料口、破碎机、传输带均设置了喷淋装置;加工的石料含水份较高,破碎加工中基本无粉尘外排。项目周边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适中镇溪柄村碎石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检查时未生产,堆存成品碎石约150吨。搭建了简易料栅,圆锥破碎机安装有简易水喷淋装置。厂址周边没有居民居住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适中镇颜中村碎石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未生产,堆存成品碎石、石粉约1500m3。圆锥破碎机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其余设备均设置了喷淋装置,场地边设有三级沉淀池一座约500m3。厂址周边没有居民居住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部分属实 

  1.新罗区环保局已责令福建育华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适中镇溪柄村碎石厂、适中镇颜中村碎石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按照评估金额的5%从重进行处罚。 2.新罗区经信局函告电力部门对福建育华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适中镇溪柄村碎石厂、适中镇颜中村碎石厂依法采取停电措施。 3.新罗区政府责成区经信局、环保局、适中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福建育华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适中镇溪柄村碎石厂、适中镇颜中村碎石厂认真整改,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完善相关环保治理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 4.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保局、曹溪街道、适中镇等有关单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约谈2 

  8 

  6470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云山村金山路,江*荣养猪场位于居民聚集区,化粪池散发恶臭,影响居民生活。 

  新罗区 

  大气 

  *荣养猪场,位于限养区,现有存栏300头。该养猪场已与福建俊和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养殖废水集中治理合同,加入新罗区雁石镇厦中村养殖废水集中治理试点项目(该治理点已试运行),该猪场废水已由管道流入集中治理点统一治理,没有外排;储液池和发酵塔确实散发臭气,对周围住户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雁石镇政府已责令江*荣养猪场于530日前清栏关闭,若逾期未清栏关闭将依法予以强制关闭拆除。 2.新罗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农业局、龙管委、雁石镇政府等单位按照“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制度要求,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偷漏排、复建复养等违法行为。 

    

  9 

  6510 

  龙岩市漳平市赤水镇岭兜村下角,福建省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生产选址违法,离村庄最近只有100米,离小学只有200米;2.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矿山开采没有进行边开采边治理,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3.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熟料厂夜间和白天排放污染性的气体;4.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矿石运输无任何防扬尘措施。诉求:依法关闭或搬迁,还村民一个美丽的乡村。 

  漳平市 

  大气、生态、扬尘 

  1.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4500/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环评于20121122日通过环评审批,2013521日通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20153月开工建设,20168月试机。 2.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现场检查时,环保应急设施未发现异常情况;废水和废气环保设施完好,并有效运行;无组织扬尘采用封闭处理,道路扬尘采用清扫和洒水处理;生活废水未外排,主要用于厂区绿化,雨水排放口有排放雨水,现场采样监测,达标排放。59日,漳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窑尾排放口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 3.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矿山,位于漳平市赤水镇田头村徐溪,目前尚处于勘查阶段,尚未进行开采。 

  不属实 

  漳平市政府已责成漳平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试生产期间的日常监管和监测,并督促该公司窑头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控设施,并在6月底前投入运行。同时,责成赤水镇政府加强对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试生产期间的巡查监管,及时跟踪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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