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医保〔2018〕10号)精神,经综合评估,拟新增以下4家零售药店为龙岩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单位,现予以公示:
1、龙岩市福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门店
2、新罗区健和大药房
3、龙岩市祯合堂医药有限公司
4、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平南门桥店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受理单位反映。监督电话:3085088(市医保局) 2239465(市医管中心)。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