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13日至3月28日,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龙岩市第一医院分院建设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组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询问,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或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罗岚
审计组成员:李凤彩、范玮雯、罗洁、陈萍
附:审计公示
龙岩市审计局
2018年3月7日